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联系我们
科普动态 | 科普法规 | 科普公告 | 航天科普 | 科技列车 | 科普征文 | 农技信息 | 经验交流 | 科技下乡 | 科普宣传日
科普专家 | 用户登陆 | 科普教室 | 科普书屋 | 培训讲座 | 基层科普 | 科普简报 | 科普场馆 | 科普知识 | 科技活动周
 中国科普城 >> 黑龙江省科学技术普及条例
 
 
 会议纪要
 依靠科技进步 改造老企业...
 民营企业参与国有企业改...
 转变观念,善待农民
 围绕振兴老工业基地推进...
 

黑龙江省科学技术普及条例


 
文化场馆向“老少残”免费开放 黑龙江省科技普及出台新法
 
[作者:  | 来源:  | 更新时间:2005-10-21 ]
 

  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日前结束。会议表决通过的《黑龙江省科学技术普及条例》明确规定,利用政府投资建设或者享受政策优惠的博物馆、科技馆、青年宫、少年宫(中心)、文化宫、妇女儿童活动中心等场馆不得擅自改作他用。对青少年、六十周岁以上老年人及残疾人应当免费或者优惠开放。

  《条例》规定,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发挥中小学校开展青少年科普教育的主渠道作用,将科普教育纳入素质教育内容,并安排一定的教学时数,在校本教材和乡土教材中适当增加科普内容。中小学校应当设立专职或者兼职科普辅导教师;具有开放条件的国家和省重点实验室应当定期向青少年免费开放。

  《条例》还规定,每年农历正月十六为农民科技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在农民科技节期间,组织开展农民科技竞赛、举办农业科技讲座活动。

  会议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事宜,听取了关于检查《水污染防治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审议情况的汇报、关于对《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黑龙江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关于省政府《关于哈大齐工业走廊规划和建设情况的报告》等审议情况的汇报。
   
  (信息来源:哈尔滨市南岗区商务之窗地方商务之窗)

附件:
打印此文 | 关闭窗口
 
 
   
Copyright ©2001-2007 中国科普城 All rights reserved
技术支持* 黑龙江省科技信息中心(中国龙网)
TEL:(0451)82623994 caih@ems.dragon.net.cn
黑ICP备075019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