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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允许公民旁听。会议定于2005年10月13日在哈尔滨市召开,会期5天。 会议的主要建议议题:审议黑龙江省科学技术普及条例(草案修改稿)、黑龙江省罚没和扣押财物管理条例(草案)、省政府关于哈大齐工业走廊规划的建设情况的报告和关于全省民族工作情况的报告、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黑龙江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和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情况的报告等。 申请旁听会议的公民,需要携带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单位或社区、村民委员会证明信(介绍信)。 报名时间:2005年10月9日至11日。 报名地点:省人大常委会机关收发室。 咨询电话:0451-53630963
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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