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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普征文


 
中国科协和中国老科协分别发出通知要求组建科普志愿者队伍 努力开创科普工作新局面
 
[作者:  | 来源:  | 更新时间:2003-07-29 ]
 
近日,中国科协和中国老科协分别发出通知,要求从2003年起在全国范围内组建中国科普志愿者队伍,广泛开展科普志愿服务活动,努力开创科普工作新局面。 中国科协的通知指出,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和中央文明办、中国科协等十部门《关于继续深入开展科教、文体、法律、卫生“四进社区”活动的通知》精神,积极适应社会进步和发展需要,充分调动公众志愿参与科普服务的积极性,运用社会各方面的人力资源,建设一支志愿服务于科普工作的多样化的队伍,充实基层科协组织开展科普工作的力量;同时,组织志愿者积极参与科普工作,发挥他们的能力,为他们获得满意的工作成果服务,促进中国科普志愿服务活动的广泛开展。 中国科协通知中明确,中国科协负责组织、指导和推进全国科普志愿者队伍的建设工作,中国科普志愿者办公室设在中国老科协。同时提出要求,各地要充分认识建设科普志愿者队伍和开展科普志愿服务活动的重要意义,把此项工作作为贯彻落实《科普法》和新时期科普工作的要求的具体举措,以发展科普志愿者队伍的方式壮大科普队伍,通过广泛开展科普志愿服务活动,形成科普工作社会性、群众性、经常性的良好局面;要积极发动、组织专家积极参加到科普志愿者队伍中来,发挥他们在科普志愿者队伍中的骨干带动作用,并动员有一定成就和声望、热心于科普志愿活动的科学家、科普专家和社会知名人士积极参与科普志愿服务活动;特别要确保科普志愿者的科技素质水平,不能单纯追求数量。对能够长期参加科普志愿服务的志愿者进行注册登记管理(见《中国科普志愿者注册办法》),对优秀科普志愿者要及时进行表彰奖励。为体现整体形象,注册的中国科普志愿者将统一名称为中国科普志愿者、统一标识——蒲公英图案、统一编号。 为了切实做好组建“中国科普志愿者”队伍工作,中国老科协发出通知,指出,今年6月29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颁布一周年纪念日。《科普法》的颁布标志找我国科普工作进入了法制化轨道,对保证科普工作的开展,推动新世纪科普工作,增强全社会参与科普工作的责任和意识,提高我国公众的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健康素质,实施科教兴国和可持续发展战略,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各级老科协要加强对《科普法》的宣传工作,进一步提高社会各界对科普工作的重视和支持,发挥老科技工作者的智力优势,发动老科技工作者积极依法开展科普工作,努力创造科普工作的新局面。希望各级老科协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和能力,把组织“中国科普志愿者”队伍工作开张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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