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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科普简报


 
2003-10期
 
[作者:  | 来源:  | 更新时间:2003-10-21 ]
 

全省“万名科技人员百日送科技下乡”集中 系列活动拉开序幕,宋法棠省长等省领导为服务团送行 

    日前,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科技厅、农委、文化厅、卫生厅等十二个部门联合发出通知,在全省开展“万名科技人员百日送科技下乡”集中系列活动。

    通知指出:为加快我省农业结构调整,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按照省领导关于继续大力推进科技下乡、服务“三农”的要求,决定在去年开展的“万名科技人员百目送科技下乡”集中系列活动的基础上,抓住当前农村备春耕生产的有利时机,从2003年3月下旬开始至6月底集中组织科技人员送科技下乡,继续推进这项活动广泛深入开展。

    通知强调: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全国“两会”精神和省委工作会议、全省农村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农民增收这个中心任务,进一步加大科技、文化、卫生下乡的力度,特别是组织广大农业科技人员深入农业生产第一线,通过多种形式,大力推广普及农业先进适用技术,努力提高农民群众的思想道德、科技文化素质和健康水平,促进科教兴农战略的落实,加快农业强省建设。

    这次送科技下乡的主要任务是:

    1、宣传中央、省委关于农村工作的有关精神。认真宣传党的十六大、全国“两会”和省九次党代会、省委工作会议、全省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宣传党在农村的方针、政策,引导农民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坚定信心、振奋精神、艰苦奋斗、开拓进取,促进农村经济加快发展。

    2、重点抓好大规模的科技人员集中送科技下乡活动。由省农委负责从有关涉农部门和单位抽调2000名农业科技人员,组成13个“省直农业科技人员下乡服务队”,带技术、带项目、带信息、带成果、带专利、带物资深入13个市地乡村,开展集中连续的送科技下乡活动。市(地)、县按1:5的比例抽调科技人员,组成市(地)、县〔市〕农业科技服务队,有组织的深入乡村开展科技服务活动。大力推广普及农业先进适用技术,引导农民加快调整产业结构,帮助农民解决备春耕生产中的实际问题。    

    3、开展送文化下乡活动,传播先进文化,弘扬时代精神,丰富农民精神文化生活。

    4、开展送卫生下乡活动,帮助农村改善医疗卫生条件,送医送药,诊治患者,提高农民健康水平。

    3月25日, 在东北农业大学隆重举行了黑龙江省“万名科技人员百日送科技下乡”服务团出征仪式。省领导宋法棠、刘东辉、董浩、申立国、梁荣欣为服务团送行。

    出征仪式由省委常委、宣传部长孙启文主持。省委副书记刘东辉代表省委、省政府发表讲话指出,省委、省政府对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始终非常重视,当前正值农村备春耕生产的关键时期,也是广大农民群众最需要科技支持的时候,对先进技术、致富信息的渴求尤为迫切,急需得到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和帮助,此时组织万名科技人员百日送科技下乡活动,意义更加重大。希望服务团成员到乡下后,多做解放思想、转变观念的动员工作;更多地传播市场信息、致富信息和农业新技术、新成果;更多地为农民办实事。同时,要认真总结经验,努力让送科技活动发挥更大作用。    

    省委副书记、省长宋法棠向即将出征的服务团授予“省直科技下乡服务队”旗。副省长申立国发出了黑龙江省“万名科技人员百日送科技下乡”服务团出发的号令后,在送科技下乡服务车的引导下,装点一新的科技大篷车和15辆测土施肥服务车从东北农业大学鱼贯而出。2003年“万名科技人员百日送科技下乡”活动正式拉开了序幕。
 

黑龙江省科技厅、省委宣传部、省教育厅、省科协开展青少年科技教育基地命名工作 

    为进一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科学技术普及工作若干意见》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以及第三次全国科普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科技教育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要求,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推动我省青少年科技教育工作的深入开展,黑龙江省省委宣传部、科技厅、省教育厅和省科协决定在全省开展“黑龙江省青少年科技教育基地”命名工作。授予在我省青少年科技教育工作方面具有展教功能、示范功能和较大影响的单位或机构,包括博物馆、科技文化场馆、青少年科技馆、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动植物园区、海洋馆、自然保护区、科技名人纪念场馆、自然遗产、文化保护地和其他面向青少年进行科技教育的单位为“黑龙江省青少年科技教育基地”。

    凡申报“黑龙江省青少年科技教育基地”的单位或机构,应具备以下条件:

    1.已被命名或未命名但已成为市(行署)级和部门的青少年科技教育基地或科普教育基地的成建制的科普教育机构;

    2.有明确的青少年科技教育工作规划和年度青少年科技教育工作计划,并设置相应机构和人员负责计划的落实、执行;

    3.根据场所的优势和特点,经常举办适合广大青少年参与的科学技术实践活动;

    4.有相应的科技教育活动内容设计和与之相配套的指导性资料,有固定的活动场地并配备相应的设施和器材;

    5.有相应配套的青少年科技教育活动经费,建立经常性的对青少年免费或优惠开放制度。

    申报工作由各市(行署)科技局牵头,会同宣传、教育、科协等部门按照申报条件提出本地推荐意见(中、省直部门可直接推荐)。被推荐单位应按要求填写《黑龙江省青少年科技教育基地申报表》,经主管部门同意后按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上报。

    省科技厅、省委宣传部、省教育厅和省科协将组成“黑龙江省青少年科技教育基地”评审委员会,根据各市(行署)的推荐意见和申报材料评出命名单位候选名单,报四部门领导联合审批后,命名为“黑龙江省青少年科技教育基地”,并颁发资格证书和牌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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