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举办2008年黑龙江省
科技活动周的通知
省科普工作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各市(行署)、县(市、区)党委宣传部、科技局、科协,各有关单位:
根据科技部、中宣部、中国科协《关于举办2008年科技活动周的通知》(国科发政[2008]37号)文件精神,2008年黑龙江省科技活动周将于5月17—23日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本届科技活动周将继续以“携手建设创新型国家”为主题,紧紧围绕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的宏伟目标,开展一系列丰富多彩的群众性科技活动。各有关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做好我省科技活动周的各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根据国家统一部署,我省科技活动周将与全国同步举行,时间是2007年5月17日—5月23日。主题是“携手建设创新型国家”。
二、经征求科普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意见,制定了《2008年黑龙江省科技活动周工作方案》(详见附件),请科普工作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各市(行署)县(市、区)依据本方案并结合本部门、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科技周活动方案并组织实施。
三、科技活动周是宣传党和国家科技方针政策的重要阵地,是集中展示科技成果的重要平台,是政府部门与社会各界共同推进科普工作的重要载体。各成员单位、各市(行署)要根据国家和省有关精神,在科技活动周期间,要紧密围绕当前科技和经济发展的热点,突出科技惠农及民生和科技支撑发展两大主线,结合各自的特点,发挥各自的优势,周密安排,精心组织,在内容和形式上有所创新。
四、围绕“惠及民生和改善民生”,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以科技下乡为重点,动员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和涉农单位的科技专家、医疗卫生单位的医务工作者,深入农村、深入基层,通过开展主题科普宣传、“三下乡”助推新农村建设等全方位、多层面进行科技宣传和科普培训活动,提高农民科学文化素质,让广大群众共享科技创新成果带来的福祉。
五、围绕“节能减排”和“生态文明”等当前科技和经济社会发展的热点,开展全社会科普活动。充分利用专家讲座、科普报告会、科技竞赛、科普大篷车、科技咨询、图书捐赠、科教片播放、科普志愿者活动等多种形式,从生活点点滴滴做起,提高群众节能减排意识,推动我省生态文明的建设。
六、以加强科普建设为重点,通过科普作品展示、科研机构和大学向社会开放、面向未成年人开展科技传播活动、科普志愿者行动等多种形式的活动,宣传科普知识,提高群众科学文化素质,让科技活动周成为展示科普能力建设成就的重要舞台。
七、各级电台、电视台、报刊杂志、网站等新闻媒体在科技活动周期间,要相对集中时间、集中人力搞好宣传报道工作。
八、各成员单位、各市(行署)科技局、各部门请务于6月5日前将科技活动周总结和重要的声像资料电子件报送省科普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省科普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厅。
联系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202号,
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厅社会发展处;
邮 编:150001;
联 系 人:袁明成、常国辉;
电 话:0451-82628292、82632419;
传 真:0451-82603925;
电子邮箱:mcyuan@126.com、kingxing1@126.com。
附件:《2008年黑龙江省科技活动周工作方案》
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厅 中共黑龙江省委宣传部
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协会
二〇〇八年四月二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