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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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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举办2007年黑龙江省科技活动周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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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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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新时间:2007-0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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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科联发〔2007〕28号

关于举办2007年黑龙江省科技活动周的通知
省科普工作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各市(地)、县(市、区)党委宣传部、科技局、科协,各有关单位:
根据科技部、中宣部、中国科协《关于举办2007年科技活动周的通知》精神,2007年科技活动周将于5月19—25日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本届科技活动周将继续以“携手建设创新型国家”为主题,紧紧围绕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加快建设创新型国家这一主线,营造有利于创新的社会氛围,针对不同群体的需求,突出公众参与,全面开展多系列、多层次的群众性科技活动。为切实做好我省科技活动周的各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根据国家统一部署,我省科技活动周将和全国同步举行,时间是2007年5月19日—5月25日。主题是“携手建设创新型国家”。
二、经征求科普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意见,制定了《2007年黑龙江省科技活动周工作方案》(详见附件),请科普工作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各市(行署)县(市、区)依据本方案并结合本部门、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科技周活动方案并组织实施。
三、科技活动周是科普工作的一次集中示范性活动,各成员单位、各市(行署)要根据国家和省有关精神,在科技活动周期间,结合各自的工作特点,发挥各自的优势,周密安排,精心组织,力求在内容和形式上有所创新。同时,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动员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和涉农单位的科技专家、医疗卫生单位的医务工作者,深入农村、深入基层,开展科技宣传和科普培训,提高农民科学文化素质,树立科学文明健康的生产和生活方式。
四、围绕“提高未成年人科学素质”、“节约能源、保护生态环境”等专题,开展全社会科普活动。充分利用专家讲座、科普报告会、科技竞赛、科普大篷车、科技咨询、图书捐赠、科教片播放、科普志愿者活动等多种形式,集中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科技活动,推动我省科普工作全面发展。
五、各级电台、电视台、报刊杂志、网站等新闻媒体在科技活动周期间,要相对集中时间、集中人力搞好宣传报道工作。
六、各成员单位、各市(行署)科技局、各部门请务于6月10日前将科技活动周总结和重要的声像资料报省科普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省科普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厅。
联系地址:哈尔滨市中山路202号黑龙江省科技厅基础研究与社会发展科技处。
邮 编:150001;
联 系 人:袁明成 何彩虹;
电 话:0451—82628292 82623994;
传 真:0451—82640165 ;
电子邮箱: mcyuan@126.com hljkepu@163.com ;
附件:《2007年黑龙江省科技活动周工作方案》

二〇〇七年四月十九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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