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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普公告


 
黑龙江省科普联席会议办公室 关于印发《2007年黑龙江省科普工作要点》的通知
 
[作者:  | 来源:  | 更新时间:2007-04-05 ]
 



黑科普联字 [2007] 2号

黑龙江省科普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2007年黑龙江省科普工作要点》的通知

省科普工作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各市(行署)科信局及相关单位: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黑龙江省科学普及条例》,切实做好2007年科普工作,现将《2007年黑龙江省科普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结合“科技活动周”及年度科普工作实际,安排好2007年科普工作,开创科普工作新局面。

2007年黑龙江省科普工作要点

  依据《黑龙江省科学技术普及条例》,结合省情实际,为进一步开创科普工作新局面,确定2007年全省科普工作要点。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落实《全民科学素质行动纲要》、《黑龙江省科技工作十一五规划》,《黑龙江省科学技术普及条例》为重点。坚持政府引导、市场推动和社会参与相结合的原则,结合我省省情及科普工作实际,依托科普联席会议制度,突出工作机制创新,搭建服务平台,培育科普品牌,提高信息化程度,加强能力建设,通过精心组织,发动公众广泛参与,协调集成各方力量,开展一系列内容丰富、行之有效的群众性科学普及活动,为全面建设小康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二、工作目标

  以提高全民科学素质、促进社会和谐发展为主要目标,以科普“四进”(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农村)和加强科普能力建设为工作重点,推动科普内容、形式、运作方式创新。在继续做好“科技下乡”、科普培训、科技咨询等常规、基础性工作的同时,重点推进“奔小康科普书屋工程”和科技教育基地的考核、命名工作,从强化科普基础设施建设,整合社会科普资源入手,建立适合我省科普工作实际的长效工作模式,形成社会各界共同参与、多元化投入的开放式科普工作新局面。努力创造基础工作扎实、重点工作突出、大型活动创新的良好工作氛围。

  三、主要任务

  (一)抓好统领全省的全局性、综合性重大科普活动,发挥科普联席会议制度的执行、监督、协调作用

  1.组织召开全省科普工作座谈会

  全省科普工作会议拟于2007年4月中下旬召开。本着精简、高效的原则,计划将2006年科普工作总结、交流会和2007年科技活动周筹备及任务分解会集中进行。会议主要内容是:传达贯彻上级主管部门关于加强科普工作的文件精神;总结近年来全省科普工作,安排部署今后一个时期的科普工作任务;交流全省贯彻落实《全民科学素质行动纲要》、《黑龙江省科学技术普及条例》工作经验;提出科普工作信息化管理要求;加强“奔小康科普书屋工程”建设。讨论有关2007年科技活动周工作事宜;届时拟请省及科普联席会议主管领导同志出席,各地市县科技局派主要领导参加。

  组织单位:科普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2.举办《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研讨、培训班

  2007年6-8月份,组织开展《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培训、研讨工作,以各成员单位和地市县科普工作骨干为对象,以提高科普工作人员整体素质为目标,分批次、分主题开展阶段性培训、研讨工作,为研究建立我省科普工作长效机制奠定基础。

  组织单位:省科协、省委政研室、省社科联、省老科协等

  3.面向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深入开展科普惠农工作

  要以“奔小康科普书屋”、科技教育基地和基层农业科技服务站为依托,广泛、深入地开展服务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总体目标的“三下乡”、科普培训、“农民科技节”和科技大集等活动。特别要开展以“增强农民转移就业能力,拓展农民就业空间”为目标的,面向农民工和乡企职工的劳动技能培训工作,为扶持乡镇企业发展,繁荣县域经济,扩大农民致富渠道,促进新农村建设目标的早日实现,做出有益的探索。

  组织单位:省委宣传部、省科技厅、省文化厅、省卫生厅、省人口计生委、省农委、省教育厅、省科协、省总工会等

  4.“奔小康科普书屋工程”建设工作

  自2005年实施“奔小康科普书屋工程”以来,已在我省各县、乡、村建立起科普图书室216个, 2007年度在继续开展“奔小康科普书屋”命名工作的同时,将对已建成的“科普书屋”进行调查和考核工作,在强化管理的基础上,保证“奔小康科普书屋”工程的质量。

  组织单位:省科技厅、省委宣传部、省财政厅、省科协、黑龙江科技出版社

  5.深入开展科普“四进”和科普志愿者活动

  探索以科普“四进”和科普志愿者活动为重点的科普长效模式,建立依托省科普联席会议制度的工作联合推进机制。逐步形成以“专家宣讲团”、“志愿者服务团”、为骨干的专、兼职科普队伍。以“科技、文体、卫生、计划生育、法律、环保、安全”为主要内容,强化管理、加强协作、统筹规划,使我省科普工作真正步入制度化、正规化的发展轨道。

  组织单位:各级科技、工会、共青团、妇联等单位和老科技工作者协会

  6.办好二〇〇七年科技活动周

  根据国家总体部署,围绕自主创新、推进企业技术创新、青少年理解科学和参与科技创新、公共安全和应急管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以宣传落实《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和《黑龙江省科学技术普及条例》为重点,精心组织,发动公众广泛参与,协调集成各方力量,开展一系列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群众性科技活动。做到大胆创新,突出重点,讲求实效,不断提升“黑龙江科技活动周”品牌知名度和美誉度。

  组织单位:省科技厅、省委宣传部、省科协及各成员单位,各市(行署)、县人民政府

  7.起草、制定《黑龙江省科研机构和大学向社会开放开展科普活动的实施办法(草案)》

  根据国家要求和我省实际,组织力量起草、制定《黑龙江省科研机构和大学向社会开放开展科普活动的实施办法(草案)》以充分开发利用,整合我省科普资源,推动群众性,尤其是青少年的科普宣传教育活动深入开展。

组织单位:省科技厅、省教育厅、省卫生厅

  8. 完善《黑龙江省科学技术普及条例》的内容,开展《黑龙江省科学技术普及条例(释义)》的调研和起草工作。

  组织单位:省科技厅、省政府法制办、省社科院

  (二)抓好专题性、自选性科普工作

  1.充分利用“主题日”,开展科普宣传活动

  利用国际公认或国内设立的“主题日”,如世界湿地日、世界地球日、世界环境日、世界人口日、气象日、全国爱眼日、全国爱鸟周、世界博物馆日等,采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科普宣传活动。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开展经常性的“主题日”科普宣传活动。

  组织单位:省卫生厅、省人口计生委、省林业厅、省环保局、省地震局、省科协及所属相关学会等

  2.开展气象科普宣传活动

  组织单位:省科协、黑龙江省气象学会

  3.编辑、出版科普类图书和光盘

  组织单位:省新闻出版局、省广播电视局

  4.加强科普网络建设,整合科普资源

  依托“中国科普城”网站(www.stcity.cn)建立连接全省的科普资源共享、共用平台。逐步建立起网络“科普专家库”、“科普信息库”、“科普图书资料库”、“科普文献库”、“科普资源虚拟展览、展示库”等内容丰富、存储量大、覆盖面广的科普资源开发应用平台,坚持精品、权威、实用、全面的原则,突出科学性、知识性、趣味性三大特点,做到既有高端研究的内容和精品;又有服务方便、快捷、周到,有一定的受众群体和公众所需的科普产品。借助网络信息化优势和跨地域、方便快捷的特性,实现我省科普资源的有效整合。

  组织单位:省科技厅、省科协、省科技信息中心

  5.开展“争创国家级青少年科技教育基地”评比、表彰活动

  在命名表彰“省级青少年科技教育基地”的基础上,推荐、选拔符合国家标准的单位“争创国家级青少年科技教育基地”,以配合《国家科普基地命名标准》的出台和宣传。

  组织单位:省委宣传部、省科技厅、省教育厅、省科协、团省委

  6.做好《科普工作简报》的编发工作

  《科普工作简报》是有效展示我省科普工作进展和成效的宣传载体。为更好地发挥其宣传、交流、借鉴的作用,2007年度将采用常规编发和专题出版相结合的方式,扩大印发范围。同时采用各成员单位指定通讯员组稿的方式,依托科普经费的专项支持,实现稿件的有偿采用和高标准编印。

  组织单位:省科普联席会议办公室各成员单位和各市、地科技局

  7.地方科普工作

  由地方科技主管部门负责制定并负责组织实施,省科普联席会议办公室将依照《2007年科普工作计划表》进行监督、协调和资料归档工作。

  组织单位:省科技厅

  四、工作要求

  (一)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科普工作,各级领导要加强对科普工作的组织领导,将科普工作纳入日程,并提供必要条件,创造良好的环境。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优势,开展经常性的科普宣传。

  (二)各部门要围绕全省科普重点工作并结合自身特点制定本部门2007年科普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各市(行署)、县(市)可根据全省科普工作要点,制定本地科普工作计划,积极推进本地区科普工作的开展。

  (三)各市(行署)及有关部门开展的重大科普活动应及时向省科普联席会议办公室通报,重要科普活动及部门年度科普工作要以短消息、简报和工作总结等形式,分别报“纸件”和“电子文本”,交科普联席会议办公室整理归档,并将此项工作作为全年科普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与科普经费支持相挂钩。

  (四)各地、各部门和省科普联席会议成员单位,需根据本要点提出下一年度科普专项经费申请(在“中国科普城”网站上下载并填写《科普计划任务》)。省科普联席会议办公室将根据申报材料安排年度科普经费支持计划,对创新性强、效果突出的大型活动,可给予跨年度专项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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