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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普公告


 
关于推荐2007年度“奔小康科普书屋工程图书室”的通知
 
[作者:  | 来源:  | 更新时间:2007-02-15 ]
 

 

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厅
关于推荐2007年度
“奔小康科普书屋工程图书室”的通知

各市(行署)、县(市)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为推动我省农村科普工作的发展,黑龙江省科技厅自2005年起,在全省实施了“奔小康科普书屋工程”,陆续在全省各地扶持、新建了“奔小康科普书屋工程图书室”200余个,有效缓地解了农民科技需求与农村现有科学技术普及环境间的矛盾。为更好的发挥“奔小康科普书屋工程”在科技普及、知识传播、成果推广、技术培训等方面的阵地作用,省科技厅决定开展2007年度“奔小康科普书屋工程图书室”的推荐工作,特通知如下:

一、  申报条件

各地具有一定辐射带动作用的中心乡(镇)及条件好的村(屯),城市社区都可开展“奔小康科普书屋工程”图书室申报。被推荐的“奔小康科普书屋工程图书室”应具备一定数量、品种的图书,必要的书柜、桌椅、电脑设备和固定场所,活动地点有效使用面积不得低于50平方米,有专人管理,可免费向农民开放,并能经常组织开展农村科技培训和科普宣传等活动。各地农村现有党员活动室、文化站、阅览室、活动中心、“专家大院”等基础设施条件较好,起点高、综合应用效果突出的单位,可作为申报重点。

二、  申报办法

1.申报。采用自下而上、逐级申报的方式,由各市(行署),县(市)科技局根据申报条件对所辖基层单位进行考核后申报,原则上每单位限推荐1-2个初审合格的单位向上申报,并如实填写推荐申报表(见附件1)。

2.申报重新认定。20052006年度由科技厅建立的“奔小康科普书屋工程图书室”,须报送“图书室”地理位置、建设时间、使用面积、自然状况(人口、耕地、主导产业等)、藏书等情况,并填写重新认定申报表(见附件2),接受黑龙江省科技厅的考核和监督。经重新认定不合格的,将视情况对直接负责人给予通报批评、摘牌、追缴已赠图书等处理。

3、上述申报表请将于2007310前报黑龙江省科技厅基础研究与社会发展科技处,逾期不与受理。

三、相关要求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布置本次申报工作,把基础条件优、科普工作好、管理经验多的基层单位推荐上来。同时,结合2005年黑龙江省科技厅“关于在全省开展‘奔小康科普图书室工程’的通知”的精神,对已建“奔小康科普图书室”进行检查督促,认真总结创建经验,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注意总结“奔小康科普书屋工程图书室”在农村科普工作中的应用成果,形成经验材料,随时上报。为理清下一阶段工作思路,促进“奔小康科普图书室工程”创建工作再上新台阶,奠定基础。

 

地址: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厅基础研究与社会发展科技处

联系人:袁明成,何彩红

联系电话:826282928862855282623994

E-mail: mcyuan@126.com

hljkepu@163.com

 

附件


1:“奔小康科普图书室”推荐申报表

 


2:“奔小康科普图书室”重新认定申报表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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